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成立于2011年6月,是地方高校中唯一一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以教育部为主管单位的非公募基金会,是全国社会组织评估4A级单位,2016年12月被民政部认定为慈善组织,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基金会的宗旨是:致力于加强河南大学与国内外各界的联系和合作,争取国内外团体和个人的支持和捐助,全面支持和推动河南大学的建设和发展。
二、规章制度:
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信力。目前已经制定了《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管理办法》 《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
三、资金用途:
基金会所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河南大学教学、科学研究及环境设施的改善(包括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除职工宿舍外的建筑物等);资助河南大学教学与科学研究项目的开展及科研成果转化、专著出版;支持河南大学人才引进,资助聘请世界知名学者来校讲学,资助优秀师生出国交流;资助与河南大学有关的国际合作项目和国际学术会议;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奖教金及科研、管理奖励基金;资助有益于学生综合素质拓展的各项活动;资助与河南大学教育事业发展相关的项目或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四、捐赠形式:
非限定性捐赠和限定性捐赠:非限定性捐赠是指捐赠人对河南大学校内受益对象和用途不加任何限定的捐赠;限定性捐赠是指捐赠人对河南大学校内受益对象 用途加以限制或明确指定的捐赠。
留本捐赠和非留本捐赠:留本捐赠是保留本金不动,每年用本金产生的利息或投资产生收益的全部或其中的一部分支持相关项目的捐赠资金。非留本捐赠是可直接用于项目支出,直至捐赠款全部使用完毕或项目终止为止的捐赠资金。
一次性捐赠和持续性捐赠:一次性捐赠是指捐赠人一次性支付确定捐赠金额的捐赠;持续性捐赠是指捐赠人在约定期间内以定额年金方式的捐赠。
货币捐赠与实物捐赠:货币捐赠是捐赠人以现金或银行存款的形式进行的捐赠;实物捐赠是捐赠人以实际物品的形式进行的捐赠。
五、基金类别:
(一)基础设施建设(修缮)类基金:主要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包括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公寓、学生食堂、体育(艺术)场馆等除职工宿舍外所有建筑物的建造和修缮,纪念景点、广场、道路、树林、湖泊、绿地的建造和维护,以及信息设施的购建和维护等。
(二)奖(助)学生类基金:此类基金主要用于奖励在校优秀学生、资助在校生国际交流、资助在校贫困学生完成学业、资助学生就业创业等。
(三)奖(助)教学类基金:主要用于奖励在岗优秀教师,资助贫困教职工,资助师资培训、人才引进、国际交流、教学设备及图书购置等。
(四)奖(助)科研类基金:主要用于奖励科研突出的在岗教职工,资助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科研成果转化、科研论文与学术专著发表及公开出版等。
(五)活动类基金:主要用于资助校庆活动、大型学术或科考活动、文体活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校友活动等。
(六)其他社会公益类:资助与河南大学教育事业发展相关的项目或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六、捐赠配比政策:
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向高等学校捐赠,拓宽高等学校筹资渠道,河南省人民政府设立捐赠收入财政配比奖励资金,按照1∶0.5比例对省属本科高校接受的单笔10万元以上的货币资金和长期设立的奖学金捐赠收入给予奖励。
为鼓励学校各单位积极开展筹款工作,号召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捐资支持学校建设发展,2018年,学校出台了《河南大学捐赠收入财政配比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对获得省财政配比的捐赠项目,按配比资金实际到账金额的70%优先配比原捐赠项目或支持项目所属单位的教育事业发展。
七、捐赠账户:
用户名: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明理路北段379号
联系电话:13937882263 邮编:475004
信箱:edf@henu.edu.cn
人民币基本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开封市分行河南大学支行
账号:4100 1555 5180 5020 1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