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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配比与捐赠奖励
2022-02-28来源:本站作者:管理员18488

    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向高等学校捐赠,拓宽高等学校筹资渠道,河南省人民政府设立捐赠收入财政配比奖励资金,按照1∶0.5比例对省属本科高校接受的10万元以上的货币资金和长期设立的奖学金捐赠收入给予奖励。


    为鼓励学校各单位积极开展筹款工作,号召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捐资支持学校建设发展,2018年,学校出台了《河南大学捐赠收入财政配比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对获得省财政配比的捐赠项目,按配比资金实际到账金额的70%优先配比原捐赠项目或支持项目所属单位的教育事业发展。办法同时规定,配比资金不得用于发放人员津补贴、基建、对外投资、捐赠等;学校加强对配比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上级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另外,根据《河南大学引进社会捐赠资金奖励暂行办法》,凡通过基金会引进社会捐赠资金单笔在10万以上校内单位个人,按照捐赠资金到账额的5%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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