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亚新奖学金实施办法
2016-05-05来源:本站作者:管理员227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南大学亚新奖学金”是河南亚新投资集团通过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资设立的河南大学专项奖学金。
第二条 奖励对象为河南大学优秀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 “河南大学亚新奖学金”设置期限为三年(2016年至2018年),每年奖励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共20名,每人每年共奖励人民币5000元,每年共计10万元。
第四条 “河南大学亚新奖学金”2016年3月评1次:人数10名;2016年9月评定一次,人数:10名。2017年、2018年各评定一次,每次奖励本科生10名、硕士生10名。
第二章 奖学金的申请与评定
第五条 申请奖学金的条件
1.申请人认同“河南大学亚新奖学金”的公益理念,鼓励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前往河南亚新投资集团进行暑期实习;
2.河南大学文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环境与规划学院,土木建筑学院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3.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4.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身心健康,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评奖资格:
(1)因违犯校纪校规受到各种纪律处分的当年或尚在处分期内者;
(2)评选学年内有任何一门科目不及格者;
(3)因个人行为不当,给集体、他人造成人身、财产、名誉损坏者。
第六条 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河南大学亚新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只需交打印版,用A4纸打印,院领导(主管学生工作)或辅导员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
2.申请人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登记表》一份并注明有无旷课记录,由学院教务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校内实践报告一份,由院领导(主管学生工作)或辅导员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
4.大学生社会实习证明(加盖有实习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社会实践报告一份;
5.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第七条 具体评定标准
量化标准
明细
学习成绩
(40分)
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所在专业前50%。
获得荣誉
(25分)
a) 省级奖励25分;
b) 市校级奖励20分;
竞赛获奖情况(15分)
a) 省级获奖(三等奖及以上)15分;
b) 市级、校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分。
校外实习经历(20分)
根据社会实践报告,及实习经历与个人专业的相关度等,由评选委员会给出相应分数。
第八条 奖学金的评定程序
1.由校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牵头成立评选委员会,具体负责“河南大学亚新奖学金”评定及其他相关工作,评选委员会成员由学生处、研究生院、亚新集团代表和相关学院派出人员组成。
2.学生本人可对照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3.学院在接到申请后,应对其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结合学生综合表现,征求学生所在班级、年级和辅导员老师的意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定,每个学院推荐2名本科生和2名硕士研究生候选人。
4.各院将候选人名单报校学生处和研究生院,由评选委员会评审确定20名获奖者(每院1名本科生、1名硕士生)。
5.校方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同时征询捐赠人的意见,无异议后举行奖学金颁奖仪式。
6.评选委员会应于颁奖仪式后将获奖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备案。
第三章 奖学金的管理和发放
第十条 保证专款专用,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根据河南大学下发的表彰文件,依照获奖学生名单,将奖金直接划拨获奖学生的银行账户。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河南大学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