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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忠祥受聘我校并作学术报告
2011-09-24来源:本站作者:管理员1534


        9月23日晚,我校金明校区行政楼二楼报告厅座无虚席、掌声不断,北京大学刘忠祥博士兼职教授聘任仪式暨学术报告会在此举行。仪式由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张兴茂主持。

        聘任仪式上,我校副校长邢勇为刘忠祥颁发了河南大学兼职教授聘书。

        受聘后,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刘忠祥作了题为“《基金会管理条例》的理论和实践”的报告。他提出,虽然非营利组织都具有民间性和非利润分配性的特点,但是基金会与社会团体、民办性非企业单位还是有所不同的。经济生活市场化、政治生活民主化、文化生活多元化等因素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了基金会的发展,而《基金会管理条例》也在明确基金会的公益性、确保公益目的实现和实施分类管理等8个方面得到了创新。最后,为了便于同学们在今后学习中更好地理解基金会,刘忠祥详细地解释了公益、公开募捐、原始基金、财产归属等关于基金会的9个关键词。

        刘忠祥,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管理学博士,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参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配套规章政策的制定,在《税务研究》、《中国民政》等重要学术期刊发表非营利组织研究文章40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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